河南南阳社旗县2023县外引进在编在岗中小学教师30名公告-皇冠盘网址查询
为加强我县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完善教师补进长效机制,根据《社旗县面向县外引进在编在岗中小学教师实施方案》(社政〔2022〕11号)精神,经社旗县面向县外引进在编在岗中小学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进行社旗县2023年面向县外引进在编在岗中小学教师工作,为此制定如下实施方案。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进原则
坚持自愿、公开、公正、择优原则。
二、引进范围、数量、学科、条件
(一)引进范围
社旗县范围外,公办中小学任教的优秀在编在岗教师。
(二)引进名额
中小学合计约30名左右。
(三)引进学科
小学为:语文、数学、英语;中学为:语文、数学、英语、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
(四)引进条件
1.政治品质优良,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德才兼备,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身体健康,能够承担正常的教育教学任务,任教时间满3年及以上。
3.年龄男45周岁(1978年7月1日以后出生)、女40周岁以下(1983年7月1日以后出生),出生日期以二代身份证显示出生时间为准。
4.具有相应的学历及教师资格。小学教师学历为普通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初中、高中教师学历为普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报名学科须与教师资格证学科一致。
5.工作积极,表现突出,教学成绩优异,近2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档次。
6.接受县教体局岗位聘用指导意见,且须与聘用学校签订10年以上聘用合同。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引进
1.曾被判刑、劳动教养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3.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4.其他不适宜引进的。
四、奖励政策
(一)对引进的第一学历为“双一流”高校普通全日制本科师范类专业毕业生一次性发放生活补助10万元;第一学历为“双一流”高校普通全日制本科非师范专业毕业生,一次性发放生活补助5万元。
(二)对获得劳动模范称号的高中教师到社旗县高中学校任教,县政府一次性发放安家补贴国家级70万元、省级50万元、市级20万元;被省评为“特级教师”的高中教师到社旗县高中学校任教,县政府一次性发放安家补贴50万元;对讲授过基础教研部门组织的优质课并获省级一等奖的高中教师到社旗县高中学校任教,县政府一次性发放安家补贴20万元。
五、引进程序
(一)申请报名
报名时间为:2023年8月4日上午8:00至2023年8月11日下午6:00(正常工作日时间受理)。
报名地点:社旗县教育体育局南办公楼四楼411室。
符合引进条件的教师,从社旗县教育体育局网站下载《社旗县引进中小学教师报名表》,填写完善相关内容后用a4纸正反面打印,经拟调出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加章同意后交社旗县教育体育局人事股。
(二)考试及确定拟引进人员名单
面试主要考察应试者学科知识、基本素养、语言表达能力、仪表举止等,面试满分为100分。应试者按所报学段学科抽签确定面试顺序,然后依次进行面试。
面试开始前,由评委随机命制试题,考生针对试题内容进行讲课。讲课时间不超过10分钟,评委现场打分,考试结束及时公布分数。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试结束后,县教体局将面试成绩在85分以上人员的相关资料转县面向县外引进在编在岗中小学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确定拟引进人员名单。
(三)提交材料
县面向县外引进在编在岗中小学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初步研究确定的拟引进人员,通知其上交个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含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师资格证(含教师资格网上验证报告)原件和复印件、进入初始单位时本人招录文件复印件(盖拟调出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公章)、单位机构编制台账(封面,本人信息页复印件,标注复印日期并盖当地机构编制部门公章)、从机构编制实名制网络管理系统直接打印的个人信息页(盖当地机构编制部门公章)各一份。
(四)组织审核
县面向县外引进在编在岗中小学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织县人社、编办、教体局等相关单位人员组成审核组,对所有提交资料齐全的申请人员进行组织审核,并组织体检。审核组根据审核及体检情况提出引进建议。
(五)确定人选
县引进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县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供的建议,研究确定引进教师人选。
(六)办理手续
教师个人申请获得批准后,到社旗县人社局领取拟调人员登记表,由申请调动教师本人负责办理拟调出、调入地的签字、签章等人事调动手续。社旗县人社局、县委编办、县教体局等根据各自职责,办理引进人员的调入手续,待工作单位确定后由县委编办办理相应入编手续。
(七)指导聘用
县教体局根据申请者本人志愿和工作需要,指导学校进行聘用(原则上聘用在城区或近城区学校),县人社局、县教体局统一办理聘任手续,县委编办按程序办理入编手续。
六、服从相关人事管理政策
1.服从职称转评政策。依照豫人社办〔2022〕67号文件规定的内容,以农村教师身份取得的职称任职资格仅限在农村学校聘任,如交流到社旗县城市教育教学单位,须按城市评价标准进行转评,转评后其在农村和城市的任职年限和聘任年限累计计算。
2.服从岗位聘用政策。根据《关于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有关工资待遇等问题的处理意见(试行)》(国人部发〔2004〕63号)文件精神,教师工作调动后,按调入单位岗位余缺情况确定其岗位等级工资:调入单位岗位不足的,原则上按照调入人员现聘岗位等级就近就低确定国家规定的工资待遇。
七、组织领导
为确保引进中小学教师工作顺利进行,成立社旗县面向县外引进在编在岗中小学教师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教体局,县教体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引进工作的组织实施。
八、其他事项
1.本方案所述“奖励政策”款项,符合多个奖励或补助条件的仅按其中一项的最高奖励或补助标准执行,不重复计算。方案中的“全国劳动模范”是指在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表彰大会上由国务院授予的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省劳动模范”是指省劳动模范表彰大会上由省政府授予的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国务院各部委会同国家人社部在召开系统劳模会上表彰的劳动模范和先进作者。“市级劳动模范”是指在市劳动模范表彰会上由市政府授予的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省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
2.教师引进期间,申请者应保证报名时所留的联系电话畅通,凡各个环节通知不到或未按通知要求执行人员,视为自动弃权。
3.本方案由社旗县引进中小学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社旗县面向县外引进在编在岗中小学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附件:
社旗县面向县外引进在编在岗中小学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