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海口市龙华区2022年中小学教师招聘公示(一)-皇冠盘网址查询
为加大我区教育引才力度,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根据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海南省公安厅关于印发《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琼人社发〔2018〕51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教育工作实际,我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财政预算管理事业编制中小学教师170名。
一、 指导思想
坚持德才兼备、“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以公开考试的方式,招聘优秀教育人才到我区小学任教,缓解部分学校教师缺员严重的压力,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促进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及全区义务教育均衡水平提升,推进教育强区建设。
二、招聘学科岗位及人数
详见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服从安排,爱生敬业。
(二)报考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6年7月19日及以后出生的)。
3.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
4.报名要求
(1)报名时需提供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就高不就低,例如:高中或初中数学教师资格证可报考初中数学教师或小学数学教师岗位;小学数学教师资格证不可报考初中数学教师岗位)。
(2)报考中学心理健康教师岗位须是相关心理学专业毕业,持有中学及以上心理学教师资格证。
(3)报考特殊教育教师岗位须是特殊教育专业毕业且具有教师资格证。
5.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等级,其中报考语文学科须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
6.2022年高校应届毕业生需在2022年8月31日前取得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届时无法提供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7.受疫情影响严重地区2021年及2022年高校应届毕业生提供有效期内笔试或面试成绩单(标有:“受疫情影响严重地区”字样),在2022年12月31日前可按教师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执行。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在编在岗(含试用期)的教师及行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
2.服务期未满的特岗教师、“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村官”、“大学生志愿服务中西部计划”等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4.曾被开除公职的;
5.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6.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人员;
7.拒绝、逃避征集服现役且拒不改正的应征公民;以逃避服务兵役为目的,拒绝履行职责或者逃离部队且被军队除名、开除军籍或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军人;失信被执行人(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
8.按照《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四、信息公布
本通告通过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 lhqzf.haikou.gov.cn)和“龙华区教育局”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公开发布。后续招聘工作的各有关事项均在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通告。
五、报名程序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凡符合岗位条件的应聘人员均可在报名时间内登陆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http:// lhqzf.haikou.gov.cn),点击“海口市龙华区2022年中小学教师招聘”按照要求报名并提交有关材料。
(二)报名时间:2022年7月19日9:00—7月26日12:00。
(三)报名要求:
1.每人限报一个学科岗位。
2.网上报名须上传以下原件的电子扫描材料,报名材料不齐者不接受报名:
(1)有效期内身份证正反面;
(2)海口市龙华区2022年中小学教师招聘报名登记表(公告附件2,请下载后填写完整,本人亲笔手写签名并拍照上传);
(3)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
(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等级,其中报考语文学科须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
(5)毕业证书(2022年高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贴有本人照片并加盖学校或院系公章的毕业证明或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6)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xlcx/lscx.jsp)下载打印带有二维码标识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22年高校应届毕业生须上传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7)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
(8)未被失信惩戒承诺书(附件3下载手写签字上传);
以上所有材料原件在笔试成绩公布后进行核验,材料缺失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并依次递补;
考试综合成绩列入考察人选的须提交“无犯罪记录”书面承诺书。
3.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材料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如聘用后查实弄虚作假的,立即取消聘用资格和办理相关解聘手续,三年内不得参加我区组织的各类教师招聘考试。报名材料不退还。应聘人员提交报名材料后,须在2022年7月26日12时前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核通过的,不得修改报考信息,资格审核未通过的请及时补充材料重新提交。2022年7月26日中午12:00后不再接受新用户报名,系统将于2022年7月26日下午17:00准时关闭。资格审核仍未通过的,不能参加考试。
(四)资格审查:应聘岗位经初审符合条件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达不到该比例的,核减该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将在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龙华区教育局”微信公众号公布,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打印笔试准考证。
六、考试方式
考试形式分为笔试和面试,总分共为100分,其中笔试占60%、面试占40%,即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 面试成绩*40%(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一)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内容为招聘岗位应具备的专业知识,卷面满分为100分,不指定考试指导用书。
2.笔试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3.笔试结束后,根据考生的笔试成绩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考生必须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方能入围面试。
岗位职数≥10,按1:2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岗位职数<10的,按1:3从高分到低分入围面试人员名单;达不到面试比例的岗位,按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员,若笔试成绩末位同分的,则一并进入面试。笔试成绩、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通知在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龙华区教育局”微信公众号公布。
4.考试作弊者取消考试成绩。
(二)面试
采用10分钟微格教学和3分钟答辩的方式进行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低于面试合格分数线的竞聘人员,取消其录用资格,相关事宜另行公告。
七、体检和考察
根据合格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次序,按招聘岗位1:1 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综合成绩同分者,按笔试成绩最高分者优先入选,笔试成绩相同的,须进行加试,按加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体检考察人选名单在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后,体检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由考生个人承担。体检当天不得以各种理由延迟或缺席,否则取消体检资格。如考生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收到体检结果之日起3天内向招聘单位(部门)提出复检要求,并到同级别医疗机构进行,以复查结果为准。为方便省外考生,可自愿向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申请在面试完成第二天进行体检。
体检合格后,将组织考察组调阅、审查被考察人选的档案资料,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报考条件等方面进行资格复查;报考人员经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的,不予聘用。空缺的招聘名额可结合用人单位实际情况由招聘领导小组决定是否进行递补(如需递补,按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八、确定拟聘人员、公示招聘结果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经招聘领导小组会议审核通过,在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7天。拟聘人员公示期间如发现有未符合招聘条件或放弃录用资格的,空缺的招聘名额可结合用人单位实际情况由招聘领导小组决定是否进行递补(如需递补,按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公示结束如有未符合招聘条件或放弃录用资格的,空缺的招聘名额不再递补。
九、办理聘用手续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后公示拟聘用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一)所有新聘用人员必须服从工作安排。不服从安排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二)新聘用的人员,按照事业单位招录人员试用期相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一经聘用,最低服务年限5年(含试用期),合同期内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调动申请;任职期间必须服从学校和区教育局的工作安排。
十、待遇
工资福利待遇按照我区事业单位的相关规定执行。
十一、工作要求
(一)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要切实履行职责,严格按照相关程序和工作要求认真组织实施,确保招聘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二)招聘工作由区教育局牵头,区人社局配合,区财政局、区编办等部门全程参与并监督指导。
(三)不收取考生报名费,招聘所需工作经费由区财政负担。
(四)未尽事宜及具体安排将根据工作进度及时在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龙华区教育局”微信公众号上公布,请各考生登录查询。
咨询电话:龙华区教育局:0898-66568646
网上报名技术电话:0898-66568647
投诉、举报电话:龙华区人社局 0898-66568060
龙华区教育局纪检科 0898-66568645
(所有电话咨询时间均为: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周末及节假日不接受咨询。)
十二、本公告由龙华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